一🍊、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”的含义各项资助政策中所指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”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🤛🏿,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🤛🏽。这里的“学生”🧔♀️,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🚴🏼、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沐鸣2🐏、高等职业沐鸣2和高等专科沐鸣2(以下简称高校)招收的本专科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学生。
二🚂、由谁进行认定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实行民主评议和沐鸣2评定相结合的原则,要求做到公开🥭、公平、公正🟠。各沐鸣2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沐鸣2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。院(系)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(系)领导为组长😤、院(系)学生辅导员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,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。
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🍷,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👲🏼、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。
三、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👨🏼🦳。沐鸣2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,应同时寄送《高等沐鸣2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;在每学年结束之前👨💼🙇🏽♀️,应向在校学生发送《高等沐鸣2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⛹🏽♂️。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《高等沐鸣2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,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🦴、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⛸🧎🏻➡️,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。已被所在沐鸣2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🏹,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,可只提交《高等沐鸣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,不再提交《高等沐鸣2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🖖🏻。
四、如何确定认定标准
参照省内各州(市)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确定各州(市)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🧘🏼。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🍅、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-3档。